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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颁布点评-医保改革纲领性文件颁布,医疗卫生体系及产业变革再加速

来源:光大证券 作者:林小伟,吴佳青 2020-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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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苹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決策部署,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意见就深化医保障制度改革在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及安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等八大方面提出明确发展目标。

点评医保改革纲领性文件烦布,明确未来5-10年发展方向。十八大以来,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本次意见的颁布有望成为重要里程碑,未来5-10年医疗卫生体系和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已确立,以进一步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门诊纳入医保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意见提出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全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我们认为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望提升门诊患者支付能力、长期看也有望加快药店对接统筹进度。

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逐步实现全国医保统一。意见强调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医保目录,将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包括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整体来看,医保支付机制有望动态发展并得到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医保目录职责和权限将合理划分,全国医保用药范围逐步实现统建立健全医保监管,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意见强调要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完善创新基金监管方式,继续强调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在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方面,提出要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药品与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大方向不变,上半年建议重点关注耗材集采推进。在増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方面,重点提出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紧缺服务短板有望尽快得到补足投资建议:新一轮医药产业变革有望开启,众多细分子行业有望迎来新机遇。

本次纲领性文件在疫情期间颁布,有望推动医药产业新一轮变革,结合疫情发展,我们认为众多细分子行业有望受益,其中:互联网医疗受益于政策松绑,以及用户习惯培养;医疗防护受益于全场景防护意识提升;医疗设备受益于医院硬件建设浪潮;疫苗受益于民众接种意愿提升;血制品受益于临床拓展及渗透率提升;CRO受益于抗病毒等创新药物研发投入加大;ICL受益于医院检验科室赋能价值得到认可等。建议关注:互联网医疗、医疗防护、医疗设备、疫苗、血制品、抗病毒药物、CRO、ICL等领域。

风险提示:药品安全事件风险;竞争加剧与药品降价风险;行业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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