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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继续就液化丙烷申请排除与豁免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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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资本邦讯,东华能源(002221.SZ)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2号)决定,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根据申请对符合条件、按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经核准的排除申请,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近日,东华能源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66,066,000.00美元液化丙烷的豁免申请已核准通过,其他子公司的申请核准正有序进行中。

东华能源称,公司各经营主体将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和实际业务经营需要,继续就采购原产于美国的液化丙烷申请排除与豁免,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对获得排除与豁免的采购计划,公司将在排除期限内安排报关进口。

东华能源表示,本次加征关税的豁免,有利于公司增强液化丙烷采购的选择性、降低采购成本,增强对国内化工装置的液化丙烷原料供应能力,增加对民用丙烷市场的供给。

东华能源主营生产、销售低温常压液化气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公司于2008年3月6日上市。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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