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王集团:债权人应于3月2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关注)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2020年2月21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了公司的和解申请,并指定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月25日,法院在《人民法院报》第七版发布公告,西王集团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3月2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3月31日9时在邹平汉卓酒店(山东省邹平市醴泉七路311号)五楼会议室以网络方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