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根据国务院的安排,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们从《意见》作用的对象,《意见》的宗旨,《意见》的影响,以及其配套政策四个方面对政策作出解读。
本次《意见》的主要指导对象是还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组。2018年我国约有50%的燃煤机组电量参与了市场化交易,今年这个比例将进一步提高,达到60%。本次《意见》要求剩余40%执行燃煤标杆价的煤电机组以基准价为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2020年不得上浮),以双边协商的形式确定煤电上网电价,已经执行市场化交易的不受本政策影响,继续执行原有的电力市场化交易。
本次《意见》的宗旨是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短期继续降低用能成本。以基准价为准上下浮动,通过双边协商的办法确定电价,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中签订中长期供电合同的做法类似,实质是将煤电全面推向市场化,让市场供需决定上网电价。今后在煤电完全市场化机会成熟之际,我们预计,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将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并轨,火电将实现全面市场化。短期来看,《意见》还为用能成本的进一步下降提供了空间。在上网电价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后,居民、农业用电将保持不变,继续执行目录电价,工业,工商用电将实现市场化,火电市场化腾挪出的电价空降为工商电价进一步下降提供了条件。
本次意见为电力市场化价格水平提供了指引。我国电力市场化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各项制度建设还未完成,电价水平,尤其是月度电力市场化交易价格变动有时还比较剧烈。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为市场提供了价格指引,有助于稳定煤电上网价格。配套政策清晰完善,保证其他政策延续性,推动电力服务市场化,推动火电均衡发展。我国电力工业中,燃煤标杆价格的作用不仅仅是火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同时它还是电力工业的价格基准,燃机、新能源、跨省输配电等价格水平及部分省份电力市场化结算依据都是以燃煤标杆价格为准的。本次配套政策中明确了基准价格将直接替换燃煤标杆价格,使得燃机电价政策,新能源电价政策及跨省输配电电价政策保持稳定。配套政策还对电力服务市场化提出要求,今后将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燃煤机组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的服务价格,由于机组提供调峰、调频和备用等服务的成本多高于发电成本,通过市场化确定服务价格将使火电厂更好回收服务成本,提高煤电参与电网服务的积极性,同时也为煤电企业带来了额外收入,有助于煤电企业的估值提升。配套政策同时提出要对利用小时数较低地区的燃煤机组进行容量补贴和电价补贴,将使得火电在全国发展更为平衡。火电作为电网基础可靠的能源,其平衡发展能进一步提高电网供电的可靠性。
大型火电机组更加稳定,效率更高,调节能力强。大型火电厂用电率低,度电煤耗低,上网优先级高,功率调节更加宽泛,建议关注
建议关注标的:华能国际(600011.SH)、国电电力(600795.SH)
风险提示:用电量增长不及预期,火电装机容量大幅增加,电价持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