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证监会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3353号(财税金融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明确为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的政策措施。
主要观点:
六项举措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为推动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证监会提出在“服务实体经济、完善基础功能、防控金融风险”总体原则下,积极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包括: 一是多渠道充实证券公司资本,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支持行业做优做强。
二是进一步丰富证券公司服务功能。三是支持证券公司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鼓励证券公司加大信息技术和科技创新投入。五是支持证券公司完善国际化布局。六是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合规风控管理。
支持行业内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活动第一项举措中明确提及“支持行业内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活动,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及整合”。相较于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并购能够更快地提高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以应对外资股比放开带来的外资券商的业务冲击。支持行业内并购重组,有助于头部券商提升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升。
多渠道充实证券公司资本举措中提出“支持证券公司在境内外多渠道、多形式融资”,且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头部券商实质性利好,关注低估值龙头资本实力方面,支持证券公司多渠道融资。具体业务方面,依法盘活客户存量资产,试点信用衍生品、场外期权、跨境衍生品及结售汇等业务,未来衍生品业务或成为重要增长极。对头部券商形成实质性利好,建议关注低估值龙头券商,如中信证券、海通证券。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市场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