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点评
股转公司调整新三板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1月5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对现行评价办法作出调整,并明确了评价的结果运用方式,将根据评价结果对不同主办券商作出差异化制度安排。《评价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来源:全国股转公司) 总体点评:此次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执业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是紧跟分层、交易、信披制度改革后,针对三板市场重要参与主体--主办券商的制度改革,也是之前制度改革的配套完善,反映了监管层改革的决心和清晰的思路。本次细则调整,根本目的仍是督促主办券商继续提高职业质量,主线贯穿差异化制度安排,优化了执业评价的公平、公正性,鼓励券商卖方研究业务,进一步提高三板市场参与者的合规合法性,强化信息披露及监管,属于三板市场又一奠基性的制度利好。另,详细点评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