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环境保护税法》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全国已有 30 个 省市区拟定环保税税率。
2016年8月29日,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在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这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一部税收法律草案。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并指出《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修改后的立法对税收法定有明确要求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基于“税负平移”的原则,此次立法将实现排污收费向环保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环保税开征之后,我国现行的税种将由18个增加到19个,这标志着环保费改税正式完成,同时意味着运行了37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环保税具备法律刚性,有助于大幅提高目前30%左右的排污费收缴率。排污费转变为环保税后,由于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力及刚性特征,不易调整和改变。刚性上升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加强,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现行排污费收缴率低,执行力度不足,存在监管部门的不当干预。对“十二五”期间排污费理论应缴额进行估算再与实缴金额对比后发现,2014年调整收费标准之前,收缴率可以达到50%以上,2014年调整收费标准之后则基本处于30%左右,收缴率偏低。征收环保税则可以“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加以改善。
环保税给予各地10倍范围内征收标准的调节余地。征收标准宽泛,不同地区可依照标准因地制宜地设置收费标准,符合发展规律。费改税后,原有的大气污染物1.2元/当量,水污染物1.4元/当量的收费标准扩展为10倍浮度范围内的自适应选择。这是在确立企业奖优惩劣制度后,对差别化政策的进一步深化,通过环保税的提出,将最基本的收费标准差别化处理并写入法规,既加强了污染管理,又考虑了地方差别,给地方政府部门留以充分自主权。
重点关注:1)环境监测:先河环保(300137.SZ)、雪迪龙(002658.SZ)、聚光科技(300203.SZ)、理工环科(002322.SZ);2)大气治理:龙净环保(600388.SH)、清新环境(002573.SZ);3)工业水处理:环能科技(300425.SZ)、上海洗霸(603200.SH)、国祯环保(300388.SZ)、博世科(300422.SZ)、万邦达(300055.SZ);4)危废:东江环保(002672.SZ)、金圆股份(000546.SZ)、雪浪环境(300385.SZ)。
风险提示:部分省市区政策标准制定或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