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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行业点评27: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期延至2020年底

来源:浙商证券 作者:郑丹丹 2017-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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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2017年12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投资要点

延续前序免征购置税政策,利好产业发展

据四部委发布的《公告》,对于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型,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继续有效。我们认为,此次《公告》是对2014年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应免征税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延续,将利好新能源车产业链的持续发展。

产品技术要求不算苛刻,大部分车型可满足

根据《公告》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要求(详见正文),我们判断,目前绝大部分新能源汽车皆可满足。其中,在续航里程方面,纯电动乘用车、客车、货车、专用车的达标线分别为100km、200km、80km、80km,对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要求,燃料电池各类车型的达标线均为300km,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的达标线基本为50km(对乘用车型另要求等速法下70km);在电池能量密度方面,一般要求各新能源车型达到95Wh/kg。

重视质量及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

《公告》对于电池、电机、电控的质保期限,要求乘用车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商用车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要求企业对已售全部新能源汽车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检测,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实施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并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我们认为,这将促进整车制造与动力电池等核心产业链环节的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利好行业发展。

此外,《公告》对于百公里耗电量、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车速下限、新能源商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等方面提出了细化要求,我们认为,这体现了较强的针对性与专业性。

投资建议

我们预计,官方对于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达到200万辆的规划目标完成概率较大,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在未来3年新能源汽车总产量中的占比将超过60%,建议关注产业链优质标的:国轩高科、杉杉股份、当升科技、特锐德、比亚迪等。

风险提示

新能源汽车推广或不达预期,新科技产业化存在一定程度的试错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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