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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音控股回应华为讼诉: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讼诉影响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9-10-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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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0月7日晚,传音控股发布《涉及诉讼公告》称,公司于9月2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起诉传音控股及5家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依据公告内容,华为起诉传音控股及其前述五家子公司,事实和理由是:华为认为其是“珍珠极光Pearl主题壁纸”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人,而传音控股及其相关子公司将“珍珠极光Pearl主题壁纸”美术作品仅简单调整色彩纯度后持续用在所开发的HiOS4.1和HiOS5.0系统预置壁纸中,并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该壁纸,前述行为侵犯了华为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

鉴于此,华为请求法院判令传音控股及其前述五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华为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00万元、就侵权事实在官方网站向华为公开致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案件已受理,但暂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根据起诉状,传音控股生产、销售的搭载HiOS4.1和HiOS5.0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型号为Tecno Camon 11(CF7)、Tecno Camon 11 Pro(CF8)等手机产品及部分手机产品包装涉嫌使用侵权图片,若败诉,公司将无法使用侵权图片,并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本次诉讼标的金额为200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比例为0.1889%,占公司2019年1-6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0.1904%。若经法院判决认定传音控股构成侵权,传音控股将采取使用其他图片替代涉嫌侵权图片作为预置壁纸,图片替换后预计不会影响上述型号手机产品的正常销售。因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占传音控股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公司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传音控股认为,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传音控股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朱先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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