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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 主要包括六部分主要内容。一是合理设计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主要明确电力市场模式选择、现货市场组成、现货市场主体范围,并提出要有利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二是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包括省间交易与省(区、市)现货市场、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等多重关系; 三是建立健全电力现货市场运营机制,包括用电侧和清洁能源消纳参与现货市场的机制、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现货市场限价设置等内容; 四是强化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能力,在完善运营工作制度、提高组织保障水平、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管理和健全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五是规范建设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平台,对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出要求; 六是建立完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包括建立与现货市场衔接的用电侧电价调整机制、完善与现货市场配套的输配电价机制、提高电力系统长期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和开展现货市场运营绩效评估等内容。
评论我国现货市场试点已全部启动模拟运行,市场建设步入新轨道: 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印发以来, 本轮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7年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等 8个地区开展电力现货试点,标志着我国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启动。截至 2019年 6月底, 8个试点全部启动模拟试运行。 目前, 8个试点中仅广东经过 8个月左右的模拟试运行,自今年 5月起开始尝试抽取连续时间进行短期结算调电。由于本轮电改中“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 的目标尚未有效实现, 表明我国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有必要及时总结经验与问题,推动通过现货市场调度的真正实现。
现货市场试点建设中共性问题存分歧, 顶层设计改进正当时。 由于 8个试点存在供需结构、市场机制等不同要素,因此,对于一些共性问题的处理与解决存在分歧, 一些地区遵循市场市场化思路采取长远措施, 一些地区采用计划手段速效解决。总体看,试点地区在电力现货市场主体参与范围、市场间交易与市场的衔接方式、计划电量与市场电量的衔接、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的衔接等电力现货市场主体参与范围、市场间交易与市场的衔接方式、计划电量与市场电量的衔接、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的衔接等问题上存在分歧,《意见》的出台正是针对上述共性问题进行协调与指导。
推动发用端直接交易, 真正实现现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意见》明确现货市场主体的范围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售电企业以及愿意直接参加的电力用户,要求各试点地区推动全部机组和电力用户参与现货市场, A、 B 类机组的过渡性设计要尽快结束;《意见》 同时强调市场间交易中长期交易双方需提前约定交易曲线作为结算依据;《意见》要求综合运用市场设计和限价设置等多种手段,实现现货市场的出清价格(峰谷价差)实实在在的引导移峰填谷和消纳可再生能源。 长期看, 上述要求将有效改变当前输电企业统购统销的局面,引导现货价格真正由短期供需决定, 对于高峰时期电力供应紧张的沿海省份, 真正的现货市场或将在长期推动高峰时期电价的提升。
首次提出电力用户承担辅助服务费用, 真正构建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 这一要求将改变现行机制下发电企业承担全部辅助服务费用, 真正体现“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减轻发电企业不应承担的负担,提升发电企业效益。
长期看,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将有利于提振需求在供需紧张地区的优质发电企业效益, 我们推荐华能国际、华电国际、皖能电力、国投电力、华能水电。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力度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