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30个城市在内。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在国家 DRG付费试点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确保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 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简单来说, DRG 就是医疗保险机构就病种付费标准与医院达成协议,医院在收治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时,医疗保险机构就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的一种付费制度。
我们认为此次试点工作,是以探索建立 DRG 付费体系为突破口,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有助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同时,从时间截点来看,医保局希望尽快的推进此项工作,反映出医保结余资金趋近,医保局控费态度的坚决。未来,对于药企来说,依靠销售费用推动的营销模式将被研发驱动所替代,辅助用药将走向没落。我们需要关注以研发见长的药企,重点推荐恒瑞医药。
风险提示:医保控费趋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