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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推出,职教再迎政策实质支持

来源:国金证券 作者:吴劲草 2019-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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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 3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是针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落地的延伸,进一步体现国家对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支持鼓励态度。评论 办法中最为重要的是第二章“建设培育条件”(决定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第四章“支持管理措施”(解释产教融合型企业能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第二章“建设培育条件”国金观点——该政策对于民办高校集团影响更为直接,因为其符合“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要求,也有能力和意愿“承担实施 1+X 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有望获得认定,从而直接受益。

不考虑民办高校公司本身被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民办高校有望间接受益于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领域,“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如开设订单班,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合作形式,与学校共享更多资源,提高教学内容与就业技能之间的匹配度,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从而对就业率和就业薪酬水平有提升作用。除此之外,认证条件中,还有包括“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 3年内累计投入 100万元以上”,“.近 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均是鼓励企业加大对于职业院校的贡献投入的条件设置。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因此该政策预计对主业为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公司影响较小。

第四章“支持管理措施”国金观点——政策表明对于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2019年教育部工作会议上,陈宝生部长提到“职业教育今年要下一盘大棋”,年初以来重磅政策频发持续印证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坚定决心,我们认为,细节激励政策有待落实,预计地方间会有所差异,但整体力度较大,值得期待。投资建议 正值职教&民办高校发展的红利期,持续推荐民办高校板块:①国家全方位支持学历制职教及高等教育的发展(《教育现代化 2035》,《职教“二十条”》,《政府工作报告》等政策文件);②独立学院脱钩是大趋势,《送审稿》发布以来,多家高校发布并购公告,高校并购的逻辑仍存。推荐标的:希望教育,中教控股,新高教集团,新华教育。风险提示 民促法送审稿后最终版本尚未落地,仍存一定不确定性;具体激励条款设定仍存不确定性,或存在地区差异;

职教地方性政策或存在差异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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