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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新新能源专题之二:消纳保障机制正式发布,确保新能源消纳,稳定装机需求

来源:联讯证券 作者:夏春秋,韩晨 2019-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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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政策十年磨剑,终成文,明年起正式实施

近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此次发布的《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是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第三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形成的正式文件,可以认为是国家首次公布的具有制度约束的新能源配额制正式文件。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以模拟运行方式按照下达的2019年消纳责任权重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通知》明确了有效期5年,正式实施后将会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相比之前预计的2019年实施正式考核,目前明确了从2020年开始正式考核,符合政策发布的时间,及为后续细则陆续公布留足了充分的准备时间。

增加激励性指标,有利于新能源发电消纳

此次继续保留各省的激励性指标,按超过最低指标10%确定,对高于激励性指标的地区,予以鼓励。此外,对于实际完成消纳量超过本区域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对应消纳量的省级行政区域,超出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部分的消纳量折算的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该区域能耗“双控”考核。对纳入能耗考核的企业,超额完成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消纳实施方案对其确定完成的消纳量折算的能源消费量不计入其能耗考核。这对于有降耗要求的地区和高耗能企业,将会促使它们采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电力来完成考核,有利于新能源的消纳。

明确了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可操作性强

《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第一类为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第二类为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第一类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第二类承担与其用电量相对应的配额。我们认为,明确了责任主体,在执行上也具有可操作性,这将督促当地政府充分保证《通知》中各指标的完成。

2020年指标稳定未来光伏、风电装机需求

2020年配额制执行后,指标标准将会逐年提高。指标逐年的提高,除了能降低弃风弃光率外,还能够稳定新增装机需求。我们测算得光伏、风电2018-2020年3年新增装机分别需要95GW和68GW。基本维持了目前需求水平,可以稳定上游制造企业的利润水平。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非水可再生能源将直接受益配额制的实施,明年配额指标强制执行后,将有利保障光伏、风电的消纳,带动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并且还能够稳定新增装机需求,对于整个光伏、风电产业链都将带来积极影响。光伏方面,推荐中环股份,晶盛机电,隆基股份,正泰电器。风电方面,推荐福能股份、中闽能源、东方电缆,天顺风能,金风科技。

风险提示

行业发展不及预期;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价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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