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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将至 苏泊尔回购计划执行存疑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洪宇涵 2019-04-05 14: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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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苏泊尔(002032.SZ)发布了自去年5月5日以来的第11份《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与前10次如出一辙,该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2018年5月5日,因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苏泊尔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计划启动一项超过7亿元的回购案,回购期限为未来12个月。距离回购截止日期仅剩一个月,苏泊尔仍然尚未进行任何回购行为。“如果股价没有到达回购计划的平均成本,公司此前制定的回购计划不会实施。”苏泊尔方面向记者回复称。

业绩亮眼

苏泊尔的主营业务包括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小型家电及炊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电器业务、炊具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其中,电器主营业务对公司营收贡献最大,去年实现收入118.66亿元,同比增长25.86%;炊具主营业务则全年实现收入58.19亿元,同比增长13.75%。

相比于A股其他上市企业,苏泊尔拥有一个外资大股东——法国的SEB集团。SEB集团从成立开始就把重心放在两件事情上,一是生产炊具、厨房小家电;二是收购其他国家的公司,输出技术和品牌。苏泊尔,就是SEB集团在中国的“代理人”。

2006年,在度过了营收、净利同比出现下滑的一年后,SEB集团将目光放到了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中国。2006年8月,SEB集团以32.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了苏泊尔52.74%的股权。2007年,苏泊尔获得了来自控股股东SEB集团的技术支持,推出了“无涂层不生锈”的铁锅,在钟爱使用铁锅炒菜的中国市场上大受欢迎。2009年,苏泊尔又将SEB集团的火红点专利技术引入到炒锅上,成为第一代无油烟炒锅。

苏泊尔在接受SEB集团技术输出,迅速商业化的同时,也节省了研发方面的支出。2016-2018年,苏泊尔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为3.52亿元、3.89亿元、4.03亿元,占收入比例分别为2.95%、2.68%、2.26%,同在家电行业,美的、格力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接近4%。

此外,苏泊尔还将产品线延伸到了家电领域。根据市场调研公司中怡康监控数据显示,苏泊尔在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电水壶、豆浆机、榨汁机、搅拌机、电饼铛、电炖锅九大品类的合计线下市场份额全年累计达到29.0%,稳居行业第二,仅次于家电龙头美的集团。

3月27日,苏泊尔发布了2018年的业绩报告。根据年报显示,苏泊尔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78.51亿元,同比增长22.75%;净利16.7亿元,同比增长25.91%。基本每股收益2.043元。

难以如期的回购计划

尽管苏泊尔交出了亮眼的业绩,并且还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出口美国产品业务在公司总体销售及出口比重较少,其中部分业务产品通过公司下属越南基地制造销往美国。但苏泊尔还是没有躲过A股市场在2018年的整体下行。

2018年3月,其每股股价一度跌破40元。2018年3月31日,苏泊尔发布公告称,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以用作减少注册资本。5月5日,苏泊尔正式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计划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6.18元/股的价格回购不超过1642.58万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来算的话将耗费7.59亿元,回购期限为未来12个月。同年6月5日,苏泊尔对回购方案进行了调整,将回购股份平均成本由不超过46.18元/股调整为45元/股,用于回购股份的最高资金总额亦降至约7.46亿元,该金额回购的股份数约占总股本2%,流通股近3%。

在回购计划发布后,苏泊尔股价便一路震荡上行,在今年3月29日以每股股价75.03元收盘后,每股股价一直处于70元以上。

尽管根据苏泊尔2018年年报显示,苏泊尔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超过14亿元,但公司制定的回购计划未设定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又因为在公布回购计划后股价大幅上涨,回购计划可能不会如期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在今年1月11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回购细则》的第十四条显示,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股份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回购细则》的第十五条显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的,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其合理性。前款规定的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

此外,深交所为了为确保《回购细则》顺利施行,还发布了数条补充细则:一、《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未实施完毕的,后续实施应适用《回购细则》关于回购股份的一般规定、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等要求;二、《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根据相关公告显示,苏泊尔的回购计划并未符合《回购细则》的第十四条与第十五条,并且在《回购细则》发布后的3个月内,苏泊尔也并未修改其回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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