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委员会一份讨论意见激起千层浪,商誉会计准则是否将迎来变更?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曾炎鑫 2019-01-08 0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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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曾炎鑫

1月4日,财政部下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咨询委员对会计准则咨询论坛部分议题文件的反馈意见》,对商誉的后续会计处理进行讨论,并认为商誉后续会计处理应该采用摊销办法。

由于商誉问题的特殊性,再叠加上发布者的特殊身份,这份文件昨日引发了市场诸多的猜想。证券时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该委员会的咨询委员,其对记者表示此次对商誉的理论讨论并非受到股市影响而发起,“已立项多年,只是现在发出文件凑巧遇到股市波动”。

上述咨询委员对记者称,会计准则委员会是非政府组织,其观点不代表财政部看法。另外,即便真的要推动商誉会计准则变更,她认为也不可能在短期实现,“现在还在讨论中,尚有很多步骤,2~3年内都不可能落地”。

业内人士称,这也意味着,这项讨论不会对2018年上市公司的年报业绩产生影响。

如何理解讨论意见?

会计准则委员会能代表监管层观点吗?严格来说,不能,但是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就公开信息来看,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旨在为制定和完善中国的会计准则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也是财政部会计司指导的下属单位,财政部会计司官网可以直接跳转该委员会网站。

由于其特殊性质,该委员会在网站发布《关于咨询委员对会计准则咨询论坛部分议题文件的反馈意见》、讨论商誉处置采用摊销具有合理性后,不禁引发市场猜想——监管层正在推动商誉处理从减值改为摊销。

不过,一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委员表示,会计准则委员会是非政府组织,其成员都是对会计有深刻理解的行业权威人士,主要包括会计师、企业高管、学者等,会定时对专业课题进行研究,“我们不代表财政部,这个文件只是理论研讨观点的汇总”。

上述咨询委员还强调,该次对商誉的理论讨论并非受到股市影响而发起,“已立项多年,只是现在发出文件凑巧遇到股市波动”。

该咨询委员称,对商誉后续处理是应该减值还是摊销,学术上已经持续争论了多年,2006年以前我国就是采取摊销处理,她认为二者是不同的理论取径,没有孰优孰劣的定论。

此外,该项目也并非由国内监管层发起,而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推动,“尤其是日本方面,他们一直认为商誉应该做摊销处理”,这一观点的主要理由是,“大家发现如果做减值的话,会造成会计损益的很大波动”。

一位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表达同样的看法,认为这一讨论“是经过酝酿多年,经过内部多次反馈修改才拿出来的”,并非近期才产生。

三理由支持减值改摊销

《反馈意见》称,大部分咨询委员同意,随着企业合并利益的消耗将外购商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这一商誉的后续会计处理方法。

实际上,这就是近期一些市场人士呼吁的商誉摊销办法,即让商誉在一定年限内匀速(或加速)逐年消耗,而非在在减值测试后骤然大幅减计。

对此,咨询委员们给出三点支持理由:首先,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是购买方确定其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支付的成本,因此其价值是递耗的;其次,当被购买业务随着协同效应的产生和经营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变现时,商誉价值也相应地消耗;再次,如果不将商誉逐渐消耗的过程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而是将商誉突然减值至零,那么可能会造成以前期间的企业业绩不真实。

咨询委员还提及这种做法的好处,认为“相较于商誉减值,商誉摊销能够更好地实现将商誉账面价值减记至零的目标,因为商誉摊销能够更加及时、恰当地反映商誉的消耗过程,并且该方法成本低,便于操作,有利于投资者理解,可增强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难题:

如何确定商誉“寿命”?

据了解,当前之所以将商誉做减值而非摊销处理,关键在于商誉本身具有特殊性,其规模不一定随时间推移而减少,可能增加、也可能保持不变,也即商誉的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对于这个问题,大部分咨询委员认为,确定商誉的使用寿命和消耗方式虽然较为复杂,但仍然可行,因为当企业决定购买一项业务时,对其会有合理的商业预期,会合理估计其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和金额。

上述咨询委员表示,“从理论上讲,管理层应该能够估计出商誉的使用寿命和消耗方式。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如何确定商誉的摊销方法及使用寿命给予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

在具体操作上, 咨询委员们提供了三类观点:一是建议以商誉所被分配的资产组(或组合)中主要资产的使用寿命为基础估计商誉使用寿命;二是建议以商誉初始确认时采用的预期受益年限为基础估计商誉的使用寿命;三是考虑到企业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建议设置商誉的使用寿命上限。

此外,咨询委员们还认为,财务报表不应反映内生商誉,“当商誉不再仅反映最初的外购商誉,而是包括部分内生商誉时,商誉账面价值对投资者的决策有用性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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