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通知,核心内容是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以下为简要点评:提高预征率可操作性相对较强,是 继前一周强调土地增值税征收后的务实之举。
通知要求,各地须对目前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我们认为,提高预征率相对于清算而言可操作性较强。不过,各地情况有所差异,原先实际中较常见的有执行1-1.5%的预征,有的地区实行核定征收,有些地区则未预征。
不过相比较于完全严格征收,目前影响远远有限,对利润的影响约3-5%。预征率从1%提高到2%,对于原先只按照1%计提的公司,对利润的影响约3-5%,较为有限。对于原先已较严格按照清算规定计提,计提比例高于2%的公司,提高预征率对利润基本没有影响。提高预征率对房地产公司现金流的影响较直接,但影响也有限。
通知中关于加强清算工作等项要求,关键仍看执行。
维持同步大市-A评级。政策出台密集期仍未结束,对板块形成压制。建议关注三季度以后地产板块可能出现的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