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住房问题提升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并建立考核与问责机制。该通知是对4 月14 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所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的细化,并将住房问题提升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并建立考核与问责机制。
2、差别化信贷政策同14 日公布内容,明确以家庭为单位界定房屋数量(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尚待明确。差别化信贷政策同14 日公布内容(《国都证券-行业研究-行业点评- 房地产: 差别化信贷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2010-04-16)。预计央行及银监会将于近期公布二套房认定标准。
3、对部分房价涨幅过高过快城市限制第三套房贷及非本地居民购房的规定要严于4 月14 日公布内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 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4、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增加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的内容;其它基本内容同14 日会议公布内容。
5、行业投资评级及投资策略。在对部分房价涨幅过大涨速过快的城市第三套及以上房贷与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上超出4月14日所发布的相关政策内容;该不利影响尚未反应到地产板块当前股价中。政策风险与房价高位引发的自身调整风险叠加共振之下,楼市对政策的反应有可能超出政策本身对楼市的影响而过度反应,尤其在短期成交量上。尽管整体估值水平处于历史低位,但楼市前景的不确定性尚难以量化,短期仍存在下行风险而缺乏上涨动力,仍然维持“中性、A”评级,仍建议减持或低配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