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概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记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定向用于职工建造、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长期性、普遍性和专用性等特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保障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监管制度有联席会议制度、业务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督察员制度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等。
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基本原则有“四统一”原则和安全效能原则。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做了详细介绍,例如缴存比例指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占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