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政策演变
当前拓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已成为政策重心,从近期发布的相关政来看,转债作为股债结合的再融资工具越来越获得监管层的重视与倾向:降低杠杆率:从2015年允许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筹集兼并重组资金,到近期对降杠杆所涉的可转债,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
定向可转债:从2014年国务院允许企业发行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并重组支付方式,到近期首单定向可转债预案落地;
回购股份:从2015年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到近期鼓励发行可转债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
募集用途:从2010年原则上不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定向增发)、可转债和分离债券证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到近期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包括公募可转债)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