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自2018年10月31日起,财政部连发9个文件,向地方提前下达9笔转移支付和奖补资金,金额总计1.66万亿元人民币。我们对此解读如下: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前者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和落实管理责任;后者能够更好地体现中央政府的意图,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且便于监督检查。
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最重要的是均衡性转移支付,2017年占比35.3%。均衡性转移支付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具有明显的均等化效果。本次提前下达合计数13,350.2亿元,相比17年决算数增长7.6%,其中河南省位居第一。
9个文件中还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等,都属于一般性转移支付。
自2010年起,中央财政每年9月份左右都会将下一年度数额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指标提前通知地方,地方政府据此编制下年度预算。提前下达只是为了地方预算编制的客观需要,并不意味着直接将资金拨付到位。
转移支付作为重要的地方财力补充手段,更多承担了平衡地区财政实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功能,很难成为“财政发力”甚至“大搞基建”的载体。
我们判断,基于高质量发展目标需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高压的制约,未来积极财政的重点在于“收入端”而非“支出端”。考虑到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三档并两档”目标,9月底刘昆部长也提到“抓紧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社保费率等的进一步下调值得期待。
风险提示: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较慢,效果不及预期;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政收支增速大幅放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