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离奇的诈骗案日前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的一年半时间里,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罗家涛一伙,以合作为由联系8家企业开立90天远期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代其从境外公司进口货物,并在此过程中涉嫌通过诈骗手段将货物私自出售,涉案金额高达4.4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8家企业均具有国企背景。在遭遇诈骗的同时,不少企业又被货物出口方逻各斯以未按约定开具90天远期信用证为由告上了法庭。而逻各斯为“杉杉系”旗下公司,并与罗家涛一伙控制的甬久商贸合作关系紧密。
罗家涛一伙为何专门挑具有国企背景的企业进行诈骗?逻各斯为什么对90天的远期信用证念念不忘?这种以贸易为幌子、以融资为目的贸易模式为什么被国资委明令禁止?随着调查的深入,一起“融资性贸易”的大案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