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结论 地方政府债目前是我国第一大债券品种。
2009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增长,地方政府债应运而生。2015年,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地方政府置换债被推出。
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7.3万亿,其中置换债高达12.4万亿。然后从投资者结构来看,商业银行是地方政府债的最主要购买者。 2015年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明显攀升后,对于地方债的定价,我们观察到以下结论:
(1)地方债与国债利差和国债走势正相关。
(2)年内来看,地方债与国债的利差与两者的相对供给有关。四季度地方债供给相对较少,两者利差以压缩为主。
(3)部分地区地方债定价略高,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辽宁省、山东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