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牵头部门,医院信息化将有序,统筹,加速推进《通知》指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医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统筹负责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通常是院长,这意味着医院信息化建设将推进“院长责任制”,医院信息化建设将获取更多重视度和资源投入。并且医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统筹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将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牵头部门,相关的建设将有序、统筹、加速推进。
明确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测和电子病历等级评测要求,至少未来2 年是医疗信息化建设高景气度时期。《通知》指出“到2020 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 级水平”、“到2019 年,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 级以上”、“到2020 年,要达到分级评价4 级以上”。而2016 年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评级平均为2.11 级,二级医院仅为0.83 级。由于政策硬性要求,医院有望加速医疗信息化的建设力度,未来2 年都将是医疗信息化建设的高景气度时期。如果考虑到未来政策对二级及以下医院的要求,医疗信息化加速建设期将更长。
互联网+医疗服务、电子处方、处方外流再获政策支持,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生态体系建设。《通知》指出“推进在线信息采集、远程监测、远程指导、健康教育,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药师在线审核处方及配送药品等”。围绕在线问诊(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处方开设、处方在线审核、药品配送等环节开展系列支持政策,这将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生态体系建设,有望推动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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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行业发展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