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本次税改对个税起征点和税率级距均进行调整,据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介绍,全年个税减税规模预计达3200亿元。1、起征点提升及调整税率级距。本次修正将综合所得的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2、综合征税、专项附加扣除都是此次税改的精华。本次税改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首次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意味着我国个税体制正在加快借鉴“综合征税”、“多项扣除”的国际成熟模式,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个税起征点调整,对个税收入增长或产生一定影响,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第4大税种,占税收收入比重超过8%,据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介绍,全年个税减税规模预计达3200亿元。个税减税有利于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实际消费能力的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总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费等税费后,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在经济平稳增长背景下,减税可使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考虑到消费增长与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减轻个税负担有利于提高居民实际消费能力、促进居民消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