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18年7月9日,北京市发改委网站连续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8]1355号)及《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8]1356号),宣布自2018年7月10日起,上调北京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0.35元/立方米,下调北京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0.01~0.07元/立方米(具体调整方案见附录)。
天然气终端环节顺价,北京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迅速:本次北京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背景为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上述政策决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其中北京居民和非居民门站价分别由1.536元/立方米和1.90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1.88元/立方米。此外,政策规定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2018年如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我们认为,本次北京市价格调整是上述政策在地方终端环节的延续。由于居民门站价上调0.344元,终端销售价上调0.35元,居民用气在门站环节上涨的价格完全传导至终端销售环节;考虑到听证制度等调价相关程序,北京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仅晚于上述政策执行1个月,价格改革推进迅速。本次价格调整中,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小幅下调,我们认为原因主要为2018年5月起的相关增值税率下调(由11%调整至10%)导致非居民门站价格小幅下调,叠加“降成本”的大背景。
终端销售价格的交叉补贴问题进一步缓解:在终端销售价格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非居民用气价高于居民用气价,违背经济规律。与天然气市场化完善的国家(如美国)相比,我国非居民用气与居民用气的终端价格明显“倒挂”,交叉补贴现象严重。本次北京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是继2015年北京居民用气阶梯将价格制度建立后,居民终端销售价格改革的再次推进,调整后非居民对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的交叉补贴问题得以进一步缓解。
重点关注城市燃气配气费改革的落地:从北京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调整情况来看,居民、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的变化传导至终端环节,故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门站价、终端销售价)中,北京城市燃气公司的单方毛利较调整前无明显变化,但毛利率有所降低。北京的区位优势、政治地位无需多言,其天然气消费体量同样庞大,本次北京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其他地区的改革作出表率。我们认为,城市燃气公司将更多受益于下游需求的增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城市燃气公司而言,配气费改革在各地加速推进。由于配气费通过“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仍需积极关注配气费的调整情况。
风险分析:天然气消费量增速不及预期,天然气体制改革、价格改革进度低于预期,管输费、配气费进一步下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