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7月9日期,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交存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一,交存金额为一个月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外汇备付金账户余额暂不计入交存基数。
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由于第三方支付交易具有时间差,备付金会产生巨大的资金沉淀,这部分资金沉淀的利息收入是不少支付机构的一大收入来源,在未实行集中交付制度前,个别机构存在备付金存在被挪用的情况,施行备付金集中存管后,将杜绝备付金被挪用的情况,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加速不良机构出清。
利息收入是此前支付机构的一大收入来源,未来备付金将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由央行监管,这将促使支付机构加速模式创新,拓展新的收入来源,促进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