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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行业周报:股权质押监管进一步完善,券商影响有限

来源:中银国际证券 作者:王维逸 2018-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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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下发通知叫停券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

叫停券商场外股权质押: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各大券商下发了《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报),对券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作出进一步明确:1)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和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但因参与场内股票质押和已存续场外股权质押而发生的补充质押除外。2)证券公司不得为银行、信托等其他机构或个人通过场外市场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提供盯市、平仓等第三方中介服务。3)已存续合约约定可以延期赎回,延期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

延续去杠杆、完善股票质押监管:在去杠杆、防范风险的监管大环境下,今年以来股票质押业务已经历一系列监管措施,1月12日,沪深交易所与中证登共同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对券商场内股权质押业务作出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质押比例、质押率上限、融入方交易最低金额等明确要求。在随后的沪深交易所相关会议中,监管层对券商场外股权质押已作出叫停的表态,与此次正式发布的文件方向一致(中国证券网)。因此,此次对券商场外股权质押的规范是顺应去杠杆大趋势,延续和完善前期对股权质押业务的监管。

券商股票质押场外部分占比较小,影响不大:场内股权质押业务因具有标准化的特点,在交易所平台运作电子化操作更为便捷,法律结构更明确,占据券商2013年开放股权质押业务以来的绝大部分比例,相应场外期权占比较小,此次叫停场外股权质押影响有限。此外,在今年年初在股票质押回购新规出台之后,场外股权质押叫停已有预期,部分券商已提前叫停,预期充分,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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