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中央网信办官方网站公布最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截至2018年4月30日,经各级网信部门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30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312个,应用程序233个,论坛77个,博客20个,微博客3个,公众账号911个,即时通信工具1个,网络直播7个,其他6个,共计1570个服务项。
按照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的管理审核按申请主体分成三类,其一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其二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其三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下表为此次名单中非中央、非地方的“其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中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网站、应用程序,可以发现腾讯、新浪、网易、搜狐均获得了网站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但新浪却未获得应用程序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