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此前出台的试点通知及产品指引进一步细化,核心内容包括:
1)设置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净资产15亿以上、连续经营养老金业务三年以上等);
2)设置三类产品,A类收益确定型(每月结算一次)、B类收益保底型(B1为每月、B2为每季度结算一次)、C类收益浮动型(至少每周结算一次);
3)参保人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包括同一保险公司内产品转换或跨保险公司产品转换;
4)保险公司可向参保人收取的费用包括初始费(A、B类产品不超2%,C类产品不超1%)、资产管理费(仅C类产品可收取,比例不超1%)和产品转换费(内部产品转换每次收取比例不高于0.5%,跨公司产品转换前三个保单年度的收取比例依次不超过3%、2%、1%,第四个保单年度起不再收取)。
2、管理办法落地标志着税优养老险将正式推出,据慧保天下报道,9家险企已获首批试点资格(国寿、平安、太保、新华、泰康、太平及英大、中意、中信保诚等)。此外,多种产品类型满足不同投资偏好,增强吸引力,而对销售方式、利益演示的要求延续了行业严监管态势。
3、税优养老险构成长期红利:1)行业层面,虽然作为储蓄型产品价值率相对较低,但长期限的保费流入将扩充保险公司资产规模,带来增量盈利(假设2020年税优政策在全国推行,预计中性情形下为行业带来每年约1500亿元增量保费);2)金融市场层面,参照海外,养老金未来有望成为稳定市场的压舱石;3)财富管理角度,税优养老险将成为居民资产配置的新方向,推动财富多元化。
风险提示:税优养老险规模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