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质押比例出发,有两个维度来考察信用风险。一个是子公司股权质押较多的母公司发债人,存在控制权丧失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控股股东已质押股权出现强制平仓情形,子公司将面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我们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比例90%为界限,筛选了有存量债券的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列表。
控股股东作为债券发行人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率超过90%的共35家。从企业属性来看,仅4 家属于国企。然后行业分布方面,综合、房地产开发和化工分别有7 家、4 家和3 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35 家企业中的3 家(亿阳集团、神雾集团和博源集团)已经出现存量债券违约。
上市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人,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超过90%的共57 家。从企业属性来看,没有一家国企。然后行业分布方面,医药生物、房地产开发、有色金属分别有6 家、6 家和5 家。另外,名单中的ST 保千里已有存量债券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