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试点企业选取标准、筛选机制、试点方式、发行条件,基础制度安排、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十个方面为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奠定了制度基础,对我国新经济发展和独角兽回归A股市场产生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是否会引来红筹企业扎堆回归A股市场,引发新一轮上市高潮,还需要仔细分析意见背后CDR发行方面将会遇到哪些难点?还存在哪些制度障碍?CDR的推出将会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监管部门需要出台哪些配套措施来实现CDR的稳步实施?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拥抱新经济、迎接独角兽火热背后,做一些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