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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宝典系列之证券公司的商业定位与展业:紧抓优势,扬长避短

来源:上海证券 作者:胡月晓,陈彦利 2018-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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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参与PPP 项目的商业定位

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中的一种,按自身在PPP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优势,在不同的阶段和环节参与PPP 项目,并以不同身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

PPP 项目融资过程复杂、运作周期较长,实践中证券公司可能只是在事后购买了PPP 项目融资的相关产品,也可能是从一开始就深度介入了PPP 项目融资过程,从PPP 项目法人组织、建设融资,直到项目资产形成后的经营期融资,为PPP 项目融资提供从渠道到工具设计的各种金融服务。综合来看,证券公司可以三种身份参与PPP 项目融资过程:资金供应者、融资服务商、资金供应+融资服务。

证券公司参与PPP 项目融资的展业

不同的证券公司以不同的身份(单一定位或双重定位),参与PPP 项目融资过程。一般来说,小规模、实力弱的券商会仅以投资者的单一身份参与PPP 项目融资;而大型的拥有较强综合经营能力,且资金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会选择资金提供和金融服务的双重身份定位;中等规模的特色证券公司,经常以融资服务者的单一身份参与PPP 项目。明确了商业定位,实际上就确定了证券公司在PPP 项目融资哪个环节进入的问题。

进入阶段和环节的选择,就是证券公司参与PPP 项目融资的时机判断过程。证券公司参与PPP 项目融资,无论体现为投资业务,还是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公司在具体业务拓展过程中,都需要判断PPP 项目运行所处阶段和环节的具体融资任务,并决定自己何时和以何种身份介入。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证券公司需有意识的引领内部各部门、外部各单位之间加强沟通与协作。

证券公司面临的制约与对策

证券公司在开展PPP 项目融资相关投行业务时,常会遇到PPP 项目融资工具的流动性不足、投资人和项目法人间的弱联接等问题。针对法人风险隔离所引起的发起人风险配置弱化,以及融资工具流动性不足,建议行业协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发起引入新型的信用管理工具(维好协议)及更具流动性的新型融资工具(如贷款凭证,LN);同时证券公司在经营行为上要尽可能地提前介入,并将业务领域集中在能发挥优势的经营期融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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