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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行业研究:腾讯成为新丽传媒第二大股东,互联网公司进军影视的脚步越来越快

来源:国金证券 作者:裴培,姜姝 2018-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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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3月11日晚间,光线传媒发布公告,公司与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3.17亿元的对价将所持有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7.64%的股份出售给林芝腾讯。本次交易完成后,光线传媒将不再持有新丽传媒的股份。腾讯将替代光线成为新丽传媒的第二大股东。 光线传媒与新丽传媒签署了合作协议,在股份转让完成后,双方仍将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开发电影、电视剧项目。

评论

腾讯获得头部内容,深耕“互联网+文创”战略布局。在影视板块方面,腾讯除了自有的腾讯影业、企鹅影视、腾讯视频以及上游孵化IP的阅文集团外讯还投资了《好先生》《择天记》《小别离》等作品的制作公司柠萌影业,以及出品过《离婚律师》《心术》《幻城》等影视剧的耀客传媒。而持股新丽传媒使公司在影视内容制作板块上实力更加雄厚,协同上游阅文集团,下游在线视频平台,可以将海量IP效用最大化,打出漂亮的组合拳。

新丽传媒行业地位稳固,未来可期:新丽传媒是近年来影视内容制作行业飞速崛起的新兴力量,在电视剧方面,出品了《我的前半生》《白鹿原》《大丈夫》《风筝》以及还未播出的《如懿传》等顶尖大剧。公司自2010年进入电影行业以来,先后参与了《山楂树之恋》《失恋33天》《煎饼侠》《夏洛特烦恼》《羞羞的铁拳》《妖猫传》等多部的电影,是电影制作行业的黑马。

互联网巨头进军影视行业的步伐越来越快:2018年2月,阿里巴巴旗下的臻希投资以48.6亿元战略投资万达电影,成为其第二大股东;现在,腾讯又成为新丽的第二大股东。显然,互联网巨头进军影视行业的意愿非常强烈。腾讯、阿里、百度都拥有自己的影视内容分支,但是仍需要通过并购、战略投资等方式实现外延增长,尽快改控制传统影视行业。在移动互联网“流量红利”耗尽的今天,优质内容越来越珍贵,线下入口也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我们预计互联网巨头入股影视巨头的事件还会不断发生。

互联网巨头的投资对A股影视行业形成估值支撑:腾讯入股新丽传媒的价格相当于2017年34倍P/E;在A股电视剧公司中,华策影视的2017年P/E为36倍,慈文传媒为31倍,唐德影视为24倍,新文化为23倍。尚未上市的新丽的估值高于绝大部分上市同行。此前,阿里入股万达电影的价格相当于2017年41倍P/E,也高于A股电影行业的平均估值水平。互联网巨头愿意为了战略目的付出溢价,这会对A股影视行业形成估值支撑。影视内容和渠道领域的龙头公司将会受益,我们认为主要受益标的有:华策影视、慈文传媒、唐德影视、中国电影、光线传媒、横店影视。

风险

影视剧行业竞争加剧;视频平台收缩内容采购预算;电影票房增长不及预期;来自互联网系影视公司的竞争风险;政策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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