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7月5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70号),调整河南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0.85分/千瓦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0.62分/千瓦时;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分别降低1分/千瓦时。调整后,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千瓦时(含税),至0.3779分/千瓦时(含脱硫、脱硝除尘);河南省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84分/千瓦时。
背景:
河南省曾在2016年1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相关要求,将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下调4.46分/千瓦时(含税)。降低后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0.3551元/千瓦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方面,2016年征收标准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134分/千瓦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83分/千瓦时。同年1月起,国家开始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河南省的征收标准为1.5分/千瓦时。
2.28分如何构成?
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明确本次调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对应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河南为1.5分/千瓦时;第二部分对应下调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征收标准,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134-0.85)分/千瓦时(重大水利)+(0.83-0.62)分/千瓦时(水库移民扶持),共计0.494分/千瓦时,其征缴范围是全社会用电量范围,以此补贴河南省煤电企业所带来的上网电价,调整空间要大于0.494分/千瓦时。因此,上调的电价2.28分/千瓦时(含税)=1.5分/千瓦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基金)+(1.134-0.85)分/千瓦时(重大水利)+(0.83-0.62)分/千瓦时(水库移民扶持)+0.29分(依照全社会用电量/煤电机组上网电量基数调整)。
结论及预测:
本次河南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是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发布以来第一个具体实施的省份,后续各省将依照同样的原则对所辖范围内煤电机组上网电价进行调整,根据河南省电价测算经验可大致测算得到各省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范围(见附页)。
风险分析:
上网电价调整范围因各省对燃煤机组发展控制差异导致调整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