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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财税体制比较研究:税负结构和再分配调节能力差异

来源:浙商证券 作者:孙付 2017-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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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财政预算体系包括四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994 年开始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1)一般公共财政收入80%来源于税收:间接税是主要税种,占全部税收的70%;企业是纳税主体,九成税收来源于企业。(2)土地出让金收入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15 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比为39.2%;但地方政府收支矛盾突出,依靠中央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来填补缺口。(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速近年逐渐下滑,尤其在2016 年对企业实施降低“五险一金”费率后,社保基金收入增速下降明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压力越来越大。

2,美国:(1)实行联邦、州、地方政府三级分税制。(2)税收以直接税为主,占比为82.5%;以个人为纳税主体,占比为71.3%。(3)美国财政支出以社保、医保、教育为主,国防支出根据当届政府政策不同呈周期性扩张。

3,中美对比:相似点(1)中美两国均实行分税制;(2)中央(联邦)政府占比最高的支出是国防支出,地方(州和地方)政府占比最高的支出是教育支出;(3)中国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与美国房产税有一定相似性,都是从房地产行业获得的财政收入,一个以土地出让金形式呈现,一个以财产税形式呈现,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5%和9.3%(但支出用途有所不同,中国的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而美国的房产税是对个人征收的财产税,用于调节收入分配);(4)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和美国的社会保险税相似,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9%和19.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主要差异:(1)在中国,地方政府收支矛盾相对突出(主要靠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税收返还来填补缺口),而美国则相对合理。(2)在中国以间接税为主,企业是主要纳税主体;而美国以直接税为主,个人是主要纳税主体。(3)中美两国各级政府的税种有所差异。

4,总体而言,中国间接税占比过高,企业税负过重问题有待解决;对个人综合所得征税体制须完善,以加强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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