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联合监管和责任落实到个人
从房地产调控到金融严监管,再到六部委联合发文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风险的具体部署,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此次文件,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上升到了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高度。具体措施上,对融资平台公司、PPP模式等做了进一步规范,严格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性融资职能,不得借道PPP模式变相举债。
我们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联合监管和责任落实到个人,提高了文件的执行效率。
第一,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建设大数据监测平台,对地方政府各类融资工具进行联合监测和协调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司法部也是联合发文机构之一。联合监测杜绝监管真空,减少了堵正门、走偏门的困扰。
第二,要求在7月31日之前清理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部门、市县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88号函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设立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通常为本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发生违法违规举债时,除追究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的责任外,还要对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进行联合惩戒。违规惩罚还要进一步下放到各参与方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提高了违规成本和政策的执行效率。
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严监管之下,基建资金来源进一步受阻。热点城市地产限购,并通过外溢效应影响三四线城市,我们看到3月全国地产销售面积增速出现明显下滑,这将传导到投资端。金融去杠杆,提高了实体融资成本和难度,对经济的负反馈作用将逐步显现。
一季度是经济高点,后续增长动能将放缓,时间对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有利。
风险提示:监管力度强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