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据澎湃新闻网报道,国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日前公布。《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具备条件核电建设项目的核准建设。
年内计划开工8台核电机组。年内计划建成三门1号机组、福清4号机组、阳江4号机组、海阳1号机组、台山1号机组等项目,新增装机规模641万千瓦,扎实推进三门3/4号机组、宁德5/6号机组、漳州1/2号机组、惠州1/2号机组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986万千瓦。
点评:管理单位意见明确,项目开工确定性增强:国家能源局是我国能源产业的主管单位,其年度《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是对全年各类能源工作的总计划。本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三门3/4号机组等8台核电机组建设项目核准,使这些项目开工的确定性大大提高。
核电利好不断加码,新项目获批指日可待:经历了日本福岛事故之后的几年低谷时期,我国核电事业正积蓄力量,重新回到发展快车道。
近段时间《“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核能发展规划》、国家能源局《2017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相继出台,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陆续发声力挺核电,标志着监管层重新凝聚共识。作为一个政策导向起重要作用的行业,这不啻于是最大利好。
福岛新进展是2011年事故的延续,不会干扰我国政策:我们在近期的几篇研报中反复指出:近日日本福岛安全壳内辐照严重超标事件是11年福岛事件的必然结果,其严重性及可能危害已在我国监管层的评估之内。我国目前新批机组一律采用更为先进的三代核电堆型,安全性比二代机组提高两个数量级,可实现事故72小时内免干预;且机组使用年限短,所有机组均在寿期内,基本消除了福岛事故的可能性。
在前面研报中我们提示过关注监管层近期政策。如监管层未出台加码核电安全政策,则表明福岛进展已在监管层考虑当中,对我国后续核电建设影响有限。1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核工业发展安全有保证》文章,我们判断,监管层意见已明晰,核电发展政策不变。
招标在即,关键设备厂家率先获益。为了缩短核电站建设工期,核电站设备招标一般在拿到“路条”前后进行,工期长、制造难度大的关键设备将率先招标。按此估算,二季度开始或将进入核电设备招标密集期。
推荐标的:我们从16年底就不断提示核电装备机会,17年AP1000首堆发电、核电视划陆续落地的情况下,核电装备制造业势必维持高速发展。我们推荐台海核电(主管道绝对龙头)、应流股份(核电铸锻件供应商),建议关注江苏神通(核级阀门供应商)、中核科技(核级泵阀主要供应商,关键技术获突破)
风险提示:核电项目批复不达预期,福岛事故导致舆论阻力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