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内容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较多民促法中的具体实施细节问题:包括放宽办学准入条件、拓宽办学筹资渠道、探索多元化主体合作办学、健全学校退出机制、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实行分类收费政策、保障依法自主办学等。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主要提到①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的,需要修改学校章程、继续办学。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学校的,需要进行财务清算,重新登记。③具体办法需要由省级政府结合地方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