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16年3月3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代表国内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PVDC)产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调查机关”)正式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进行反倾销调查。2016年4月20日,商务部发布立案调查公告。2017年1月19日,商务部发布初步裁定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PVDC)存在倾销,国内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PVDC)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7年1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的计算方式: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结论:
维持“买入”评级:此次反倾销初步裁定要求日本PVDC公司缴纳的保证金比率为47.1%。日本企业一直是国际PVDC产品的一个重要来源,特别是旭化成和吴羽两家公司产能一直在全球前五。国内PVDC的研发一直落后于国际,因此在成本上不利于与国际企业竞争,PVDC相关产品的进口依赖度比较高,本次反倾销的成功将有利于国内企业参与竞争,对国内PVDC产品实现进口替代大有帮助,对国内PVDC生产企业是长期利好。巨化是国内PVDC产品的龙头企业,目前产能居世界第三,未来规划产能世界第一,本次反倾销的成功有利于公司产能的进一步释放,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大有帮助。
2016-2018年预计公司EPS为0.05、0.17、0.48元,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致冷剂政策管控时限不及预期;食品包装材料产能释放不及预期;电子化学品市场推广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