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矿业1月11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与上海晶茨签订协议,梁秀红同意将其持有的宏达矿业无限售流通股7740.99万股份(占宏达矿业总股本的15%)转让给上海晶茨。梁秀红为上海晶茨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之配偶,与上海晶茨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梁秀红不再持有宏达矿业股票;上海晶茨合计持有宏达矿业1.2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颜静刚。
公告称,本次协议转让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持股结构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