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1月9日晚公告,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后,累计持有公司10%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巨浪持有浪莎股份5%股权。
根据公告,西藏巨浪本次买入公司股票后,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西藏巨浪表示,无意通过股份增持获得浪莎股份的实际控制权。(王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