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1月9日晚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晋中东鑫拟以71.61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3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协议转让给招新能源,转让总价款合计22亿元。
公司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原公司第一大股东晋中东鑫,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下降至8%,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暂时无法确定新的实际控制人。
招新能源系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丝路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招新能源表示,通过持有东方银星股份,对东方银星的业务、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进行战略调整,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同时运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优质资源,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公司股权斗争不断。2015年,银星智业与晋中东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得豫商集团与公司上一控股股东银星智业之间的斗争告一段落。但好景不常,股权之争再起,2016年1月15日、1月18日、1月19日,晋中东鑫分别进行了三次增持,持股比例由29.9999%上升到32%,超过了豫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30%股权。2016年10月14日,上海杰宇公司反击,增持公司128万股股份后,与豫商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967.99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与晋中东鑫所持公司股权仅仅相差1%。
股东间的斗争不止,不仅仅表现在公司的经营中存在较大的分歧,对于公司的业绩也产生较大影响。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前三季度,东方银星的净利润分别为-43.67万元、35.71万元、3861.34万元和-446.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