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公告,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时任公司董事长田家玉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胡满姣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披露,告知书主要内容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中资金往来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跨期结转成本调节利润;账外支付员工薪酬。
证监会拟决定:给予嘉寓股份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给予嘉寓股份时任董事长田家玉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给予嘉寓股份时任财务总监胡满姣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给予嘉寓股份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拟对时任公司董事长田家玉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胡满姣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