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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政策点评:中医药立法出台,行业迎来新发展平台

来源:西南证券 作者:朱国广,陈铁林 2016-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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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首次立法,中医药迎来新发展平台。1)从战略上看:中医药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从内容上看:中医药法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避免了“模糊地带”,有利于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尤其是“师承准入”和“中医药保护制度”将促进行业发展。3)中医药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的全球影响力,对中医药的国际化提供样本。

中药材领域:行业规范提高,利好行业长期发展。如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中医药制药领域:利好中药现代化、院内制剂、品牌中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的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2)简化经典古方的市场准入: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3)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中医药服务领域:行业准入简化,认可师承模式,促进行业内各生产要素的流动。1)审批变备案,简化行业准入: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2)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3)认可师承模式,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投资策略与重点关注个股:我们认为中医药立法对中医药产业链多个环节的发展均有推动作用。重点推荐以下领域:1)规范的中药材企业,重点推荐康美药业(600518);2)中药现代化标的,建议关注益佰制药、康缘药业和红日药业,重点推荐天士力(600535)和以岭药业(002603);3)品牌中药,建议关注云南白药、片仔癀、同仁堂和东阿阿胶等,重点推荐东阿阿胶(000423)和广誉远(600771);4)着力布局中医药医疗服务的标的,建议关注同仁堂,重点推荐浙江震元(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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