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证监局对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述做出行政处罚。
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清水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述是清水源担任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6只产品的交易决策人之一。陈述知悉上述6只产品于2015年5月11日买入“世荣兆业”的信息,并于当日控制“吴某卿”证券账户卖出“世荣兆业”1,897,826股,其中与上述6只产品互为对手方交易的“世荣兆业”合计1,078,436股,涉及交易金额15,628,223.78元。
陈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8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陈述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刘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