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12月5日晚间,英力特发布公告,宣布接到大股东英力特集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意见,同意英力特集团转让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此前,在9月29日,公司即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一次性整体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155,322,6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25%。
对于此次控股权转让,公司给出的附加条件是,控股权转让将与英力特集团全资子公司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煤业”)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进行联合转让,即受让上市公司股份须同时受让英力特煤业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公司就有卖壳的打算。公司当时表示,英力特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将被转让,有可能使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与此同时,可能将公司部分化工资产置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这意味着英力特的主营业务——化工资产仍将保留在国电内部,而转让出去的则是作为上市公司的“壳”。然而,这次资本运作并不顺利。6月16日公司公告,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不成熟,公司终止了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9.52 元/股,对于意向受让方的资质,除去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要求外,公司还要求意向受让方在获得英力特化工控制权后不改变上市公司注册地,且三年内不进行控制权转移。
与公司控股权一起捆绑式出售的英力特煤业,是英力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其成立宗旨即是负责投资建设沙巴台煤矿项目,该煤矿设计产能90万吨/年,且项目总投资高达13.15亿元,其在2014年9月投产后,仅过了一年多之后,在2015年11月就宣告停产。停产压力之下,英力特煤业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2015年亏损1.8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