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促法三审正式通过,教育资产证券化大潮可期!
11月7日上午,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修正案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次民促法修法的核心是:民办教育机构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其对于教育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意义在于:明确了教育资产的权属关系,消除了教育资产证券化的障碍,未来教育或将迎来教育资产证券化的大潮,越来越多的教育资产或将登陆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