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10月26日晚间公告,恒大人寿回应增持公司股票目的称,其此次购买及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的判断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恒大人寿目前暂无对公司管理层以及经营事项做出调整的计划。
梅雁吉祥前一日晚间披露的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末,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95.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而在二级市场上,公司股票于10月24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20%以上,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为此,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充分披露在无实际控制人的背景下,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的相关情况;并披露公司获悉恒大人寿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具体时间、未及时以临时公告披露的原因,同时核实并披露恒大人寿增持公司股票的主要目的,以及是否存在调整公司业务及管理层的计划;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对此公司说明称,公司在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下,按照谨慎决策的原则,对部分仍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或交易,但公司认为相对重大或涉及大部份中小投资者利益时,均采用了提交股东审议通过后实施的方式进行决策;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和决策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而因公司统计股东名册的工作失误,未能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恒大人寿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信息。后由恒大人寿有限公司联系人于10月25日18:00时电话告知公司其持股情况,公司经过再次核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下载的股东名册,发现情况属实的前提下于10月25日发布了《2016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公司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的前十大股东名册进行了更正,并披露恒大人寿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信息。
同时,根据上交所监管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恒大人寿发出书面征询函,就其对公司股票增持的目的等事项进行了征询。恒大人寿回复称,其购买及增持公司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的判断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截至回复出具日,其暂无对公司管理层以及经营事项做出调整的计划。
另外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