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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不实 房企公司债审核一事一议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于德江 2016-10-20 0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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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关于公司债审核的争论喧嚣一时。先是有媒体报道交易所方面暂停了地产企业公司债的发行,其中包括已经拿到无异议函的项目,即使是正常类的项目也发不出来。

紧接着另有传闻,目前有关部门根据地产企业具体财务状况指标在制定相应标准,该标准与此前标准差别不大,但由于标准即将正式下发,一些财务指标是否达标存在模糊的企业目前可能会被暂停审核,而明显符合发债标准的地产企业发债不受影响。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的情况是,公司债的审核一事一议,确有从严迹象,但符合标准的仍正常审核发行。

近期便有多例房地产企业公司债被放行。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的项目状态为通过,更新时间为10月19日,该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房地产开发;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项目状态同样为通过,更新时间在10月14日~17日之间,这三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房地产开发。

深交所公司债的放行情况也属正常。深交所网站日前发出通知,为五只债券提供转让服务,其中就包括中天城投(000540)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总额16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3年。同日深交所还通知,银亿股份(000981)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三期)定于2016年10月20日起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发行总额4亿元,票面利率6.8%,债券期限5年。这两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房地产开发。

证券时报记者还了解到,某上市房地产公司在今年6月初向交易所递交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方案和公开发行公司债方案,其中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已在今年9月顺利实施完成,公开发行公司债也已在9月初获得交易所通过并上报证监会审核,但截至目前没有进一步消息。记者查询证监会网站,该公司公司债项目为已受理的状态。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仅需交易所层面审核,公开发行公司债需在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上报至中国证监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以此来看,目前处于证监会审核阶段的房地产公司也均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并无明显异常。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截至10月13日,申请在深交所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在审房地产企业有: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美好集团(000667);申请在上交所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在审房地产企业有: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卓尔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上海帝泰发展有限公司、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华发股份(600325)、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渡丰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市时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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