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披不及时,9月22日,*ST新都大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再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自身及控制的两个资产管理计划,深圳长城汇理6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长城汇理6 号”、“长城汇理1 号”)合计持有*ST新都11.50%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长城汇理1 号持有上市公司4.82%的股权。
不过,就在2016年1月29日,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向其委托人发出了《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到期终止公告》,告知委托人长城汇理1号将于2016年1月29日起开始逐步清算,清算完成日期拟不晚于2017年1月29日。
深交所指出,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将此事通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